天翼云电脑用户协议
特别提示

天翼云电脑(简称“本应用”)由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公司”)创建和运营。您注册和使用本应用之前,应当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天翼云电脑用户协议》(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包括保密条款、法律适用与管辖条款等,该等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显示。如果您对本协议有疑问的,请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询问,云公司将解释本协议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云公司的解释,请不要注册和使用本应用提供的任何服务。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成为本应用用户(简称“用户”),本协议即构成用户与云公司(合称“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用户按照本协议约定注册账号后,方有权申请和使用本应用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一条 总则

1.1云公司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不定期发布的操作规则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1.2 用户须同意:云公司变更服务或协议内容的,将在本应用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通知用户;用户在云公司公告之日起可以选择继续使用或者终止使用云公司的服务;若用户继续使用服务,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接受并将遵守修改后的服务或协议内容;若用户不同意修改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服务。

1.3 用户在使用云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如用户不同意本协议及/或不时对其的修改,请停止使用云公司提供的服务。

第二条 协议范围

2.1 本协议包括《天翼云电脑用户协议》正文以及所有本应用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通知、公告等(统称“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本应用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和/或各类规则,如有任何变更,将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而不再单独通知用户。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发布即自动生效,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应用;如用户继续使用本应用,则视为用户对修改后的协议和规则的同意和遵守。

第三条 账户相关

3.1 云公司有权对用户及其身份信息、资质信息等进行抽查,如发现存在任何问题或有合理怀疑,均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终止向用户提供所有服务。

3.2 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用户账户被冻结的,用户将不能再登录本应用。同时云公司有权将该账户永久注销。

第四条 本应用所提供的服务内容

4.1 本应用保留开发新的服务、模块、功能或其他语种服务等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服务、模块、功能的提供,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

4.2 如本应用对服务进行调整的,将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过本应用进行公告,而不再另行通知用户。调整后的内容一经上线即自动生效。如用户不同意上述调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服务的,则视为用户对调整后的内容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

第五条 服务使用规范

5.1 用户承诺遵守本协议以及相应的网站规则,确保其账户的合法性、有效性。

5.2 用户声明并保证使用本应用过程中应遵守如下约定:       

5.2.1 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偷逃应缴税费,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       

5.2.2 不对本应用上展示或提供的、由云公司所有的任何数据或信息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云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本应用展示或提供的、由云公司所有的资料、信息、数据等;       

5.2.3 不模仿、修改、翻译、改编、出借、出售、转许可、传播或转让本应用提供的服务,也不得逆向工程、反汇编、反编译、分解拆卸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本应用提供的服务的源代码;       

5.2.4 不发送、上传和储存带有病毒的、蠕虫的、木马和其他有害内容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       

5.2.5 不利用本应用散发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内容;       

5.2.6 不利用云公司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下载、储存、发布任何违法违规、侵权、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等信息或内容,不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5.2.7 不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服务无关的程序或进程,或者故意编写恶意代码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或者网络带宽资源,给或其他用户的网络、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产品/应用等带来严重负荷,影响与国际互联网或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云公司内部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或其他用户网站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或用户产品/应用不可访问等;       

5.2.8 不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钓鱼、黑客、网络诈骗、网站或空间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马、恶意代码,及通过虚拟服务器对其他网站、服务器进行涉嫌攻击行为等);       

5.2.9 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云公司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5.2.10 如服务涉及第三方数据、软件之许可使用的,用户同意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的约束;       

5.2.11 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不恰当的行为。  

5.3 用户使用本应用过程中,用户声明并保证遵守如下要求:       

5.3.1 数据来源合法、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必要时用户应获得有关的许可或批准,并符合不时发布、更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本应用要求,用户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协议或资质证照等。用户理解并确认,本应用对其证明、协议或资质证照的查阅仅为形式查核;即使本应用进行过查阅,并不代表本应用有义务或有能力确认用户对数据的合法使用或披露,用户应自觉保证并遵守在本款中的承诺和保证;       

5.3.2 接入的数据应具备安全性、稳定性、有效性,不存在病毒、蠕虫、木马和其他有害的计算机的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也不存在任何一项中国互联网协会所公布的恶意软件特征,不会对中国电信和/或其关联公司的相关系统造成损害,亦不会对中国电信和/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数据造成损害;       

5.3.3 不攻击或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窃取、获取平台中的数据;       

5.3.4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终止或撤销的,用户如要删除接入的数据,均应通过服务里的功能自行操作;如需云公司协助删除的,应提前通知云公司;       

5.3.5 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第三方权利人提出用户的数据、所发布信息等涉嫌违法、侵权等,通知本应用要求删除的,本应用有权按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第三方权利人的要求进行删除,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本应用有权按照本协议及相关规则要求终止相应服务。   

5.4 用户理解并同意,数据备份和保存是用户的义务和责任,本应用不对用户数据备份和保存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5 用户同意云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关联公司的信件传送等方式向用户发出通知;除非本协议条款或双方之间另有约定。

第六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6.1 用户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侵犯云公司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6.1.1 除遵从本协议其他条款及附件要求外,用户使用本应用所发布、传输或存储的信息内容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且不得为他人发布、传输或存储该类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链接等):        

(1)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3)宣扬封建迷信,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内容。        

(4)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内容。        

(5)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活动。        

(6)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7)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8)其它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公共道德,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内容。       

6.1.2 用户不得有任何危害或可能危害服务相关平台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对服务门户、相关平台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        

(2)利用网络及系统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3)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服务。        

(4)进行钓鱼、黑客攻击、网络诈骗等非法行为,网站或空间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马、恶意代码等,或通过虚拟主机对其他网站、主机进行涉嫌攻击的行为,如扫描、嗅探、ARP欺骗、DOS等。        

(5)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6.1.3 若用户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任一情形,云公司有权按相关规定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用户负责。同时,云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用户使用本应用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对于用户自行提供并使用的软件,用户应保证该等软件的合法性和不侵权。如任何第三方主张用户所使用软件侵犯其所有权或者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用户应负责解决,并赔偿云公司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3 用户使用本应用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如因用户使用本应用提供的服务时所涉行为或内容不合法或侵权而导致云公司承担责任或对云公司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负责解决,并赔偿云公司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云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6.4 在用户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时,用户对由云公司分配的IP地址具有使用权,且不可以任何方式转由他人使用。用户不得私自使用云公司未分配给用户的IP地址。用户不再使用本应用时,相关IP地址使用权由云公司收回。

第七条 云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7.1 云公司有权对用户对外公布信息内容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含有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违法或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项目范围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链接的数据或信息的,云公司有权要求用户进行修改、删除;如用户不予改正,则云公司有权终止对用户服务。 

7.2 云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随时拒绝用户发布的网站、信息数据内容,如用户不同意云公司拒绝其提交的网站、数据内容或不进行答复的,则云公司有权终止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 

7.3 云公司将为用户解决因云公司原因导致的云计算资源、云存储资源、互联网接入等方面的故障,但因用户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第三方原因引起的故障除外。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保密信息的内容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云公司向用户披露或提供的全部信息,以及用户因信任、合作关系从本应用获得、知晓或交换所得的与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业务相关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所有不为其他第三方所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8.1.1 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运营数据、交易数据、用户信息(如用户ID、用户列表、用户关系)、技术资料、财务信息、经营渠道以及方案、软件、程序、手册等      

8.1.2 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从第三方处获得但应承担保密责任的信息;      

8.1.3 任何其他机密或专有信息;      

8.1.4 其他通常不为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外的人所知晓、未在公共领域被正式公开的信息。双方认可上述所有信息为保密信息,且该等信息对于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具有重要作用和商业价值,如有泄露或不当利用将造成严重影响和经济损失。用户同意对上述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如无法确认某些信息是否为保密信息,则用户亦应将该等信息作为保密信息进行保护。 

8.2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中不包括      

8.2.1 不违反本协议而已为公众普遍知晓的信息;      

8.2.2 用户在从云公司接到信息以前已拥有或已知悉但没有义务为其保密的信息;       

8.2.3 自第三方获得而又无义务为之保密的信息。 

8.3 保密信息的使用及保护:       

8.3.1 用户应承诺按照服务项目的指定要求在指定区域、指定场景内使用保密信息,用户不得以不符合要求的方式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效仿、逆向工程、反编译、试图破译源代码及潜在信息,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传播、出售、转让、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或用于获取任何商业利益等。如云公司对用户使用的部分服务(或使用服务所涉及到的由其他数据平台提供的服务)有额外要求的,用户应同时遵守上述所有要求或在达到上述要求后方可使用该等服务。     

8.3.2 用户应有意识地保护上述保密信息,并采取所有必要的保密措施。   

8.4 保密期限:用户对于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对外公开此等保密信息为止。

第九条 知识产权

9.1 本应用上由云公司展示或提供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图片等,均由云公司及/或授权其使用的第三方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其使用权等。非经云公司及/或授权其使用的第三方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发行上述内容。此外,未经云公司及/或上述权利人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了任何营销、广告、促销或其他目的使用、公布或复制云公司或中国电信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单独或以组合形式包含“中国电信”或其关联公司品牌,上述品牌的附属标志及图案或任何类似公司名称、商号、商标、产品或通过特定描述使第三方能够识别中国电信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等)。用户在本款项下的责任和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并具有充分的约束力。 

9.2 用户应保证其使用本应用服务中所提供或使用的各项数据、软件或技术等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第三方基于此等成果向云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提出索赔、诉讼或可能提起诉讼,用户应承担云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且本应用有权随时终止服务、注销用户账户。 

9.3 云公司向用户提供操作系统(如微软、Linux等)等软件服务时,云公司保证该软件的提供和使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云公司并不是相关软件的技术提供方或服务方,不承担由于相关软件所导致的一切技术问题及由此引发的用户的责任或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及相应附件规定,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10.2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用户违反本协议及本应用规则中用户应履行的各项义务、承诺、保证等的任意内容,云公司均有权就其违约情节,尤其是对云公司、其他用户或相关第三方造成的损失,随时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     

10.2.1 要求用户立即更换、修改相应内容;     

10.2.2 限制、中止用户使用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对其部分服务进行限制、中止并收回相关资源、对其账户进行操作限制等);      

10.2.3 终止用户使用全部服务,终止本协议;     

10.2.4 依法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10.3 如云公司发现用户账户存在异常使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短时间内频繁登陆、频繁切换IP地址登陆等,云公司有权为维护用户账户的安全及平台的安全,对上述账号采取中止使用限制措施。中止期间,用户可以书面形式向云公司做出解释,并提交相关证明;云公司将对用户的解释及证明进行核查、认定,并做出恢复使用、维持中止措施等决定,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追究用户违约责任。 

10.4 如用户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相关规则之规定,使本应用遭受任何损失,受到其他用户、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用户应对本应用、其他用户或相关第三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等必要费用)。 

10.5 如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的,用户应以各种形式协助云公司收回保密信息,防止保密信息被进一步泄露或侵害。 

10.6 用户同意,未经授权而进行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披露都将给云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不能挽回的损失和重大的侵害。除所有法定的赔偿外,中国电信和/或其关联公司将有权基于合理的判断而对任何实际或可能发生的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禁止令或适当的救济。用户应就违约行为而对中国电信和/或其关联公司可能受到的全部损失、侵害,承担足额的赔偿责任。且有权经通知用户后终止本协议。   

10.7 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云公司对因本协议项下违约行为而导致的用户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数据丢失或损坏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责任限制

11.1 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云公司违约:      

11.1.1 云公司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11.1.2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用户访问速度下降。      

11.1.3 在任何情况下,云公司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用户使用服务而遭受的名誉损失、利润损失等,承担责任(即使云公司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11.1.4 用户同意,云公司疏于行使、怠于行使权利和/或基于本协议或法律规定而获得的补偿并不代表放弃此等权利或补偿,或对其他权利或补偿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权利和/或基于本协议或法律规定而获得补偿并不妨碍今后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获得补偿,或采取其他行使权利或获得补偿的权利。      

11.1.5 对于因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引起的任何后果,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罢工、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第十二条 协议终止与转让

12.1云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以及相关规则的规定,中止、终止向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注销(永久冻结)用户的账户在本应用的权限,直至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通知和送达

13.1 云公司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用户在注册过程中所预留的任一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送达;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第十四条、隐私政策

14.1 云公司非常重视用户信息和隐私的保护,云公司通过本应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集、存储、使用、共享、转移、公开披露、保护和管理用户信息和隐私。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15.1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5.2 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由中国境内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发布日期:【2021年8月20日】

生效日期:【2021年8月27日】

附件一《互联网云服务用户入网责任书》
《互联网云服务用户入网责任书》

通过使用云业务服务接入电信公网的用户(“用户”)必须认真阅读《互联网云服务用户入网责任书》(“《责任书》”),并自觉遵守《责任书》的各项规定。

一、用户接入电信公网,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用户保证具备从事互联网服务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以及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资质证明,方得以使用云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合法开展业务。用户应主动向云公司提供前述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云公司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确认)提交云公司备案。其中:    

1、用户如从事电子公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特殊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履行批准或备案手续,并取得相关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     

2、用户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保证已首先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履行互联网备案手续,并按期履行年度审核手续。如当地通信管理部门要求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的,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部门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     

3、用户如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必须取得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用户如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用户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服务,用户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用户还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     

5、用户保证已履行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所规定的手续或已取得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用户不能利用电信公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能利用电信公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不能利用电信公网发布恶意的、向他人挑衅的信息。若发现此类信息,云公司将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

四、用户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保密制度和技术保证措施,有义务按照云公司的要求提供网络使用情况和有关资料,接受云公司的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监控;用户需要提供其信息服务的有效检测手段,包括测试账号和密码,并在账号变更时书面知会云公司。

五、用户在使用电信公网时,不得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权益的活动。当网络出现异常情况,应积极配合云公司解决,用户维护设备或进行设备配置参数调整必须接受机房维护管理约定以避免对其他用户造成影响。

六、用户在进入云公司机房时,应严格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业务或双方未约定同意开展的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对于云公司分配的IP地址,用户只有使用权。

八、如用户违反上述保证,云公司有权拒绝或停止提供服务或设施,并要求用户在限期内改正。如用户在限期内未改正的,云公司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存在前述情形给云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九、根据各省市公安局网监分局的要求,用户应在入网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交备案信息,提交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到相应省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办理备案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备案流程、备案材料清单请查阅当地公安局网站。

十、用户的各级主管人员有责任教育、监督服务使用者严格遵守上述条款。

十一、用户承诺与最终用户参照签订此类《云业务服务使用责任书》,并督促最终用户履行相应责任,否则,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附件二《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本用户(包括单位用户下属接入用户,下同)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用户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用户承诺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

二、本用户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三、本用户保证不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本用户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用户使用的虚拟及物理主机、存储、网络等服务资源以及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五、本用户郑重承诺贵单位提供的网络资源仅限本用户在双方协议许可范围内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经营双方协议未明确的相业务。

六、本用户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先备案、后接入管理规定,不经营或接入未备案、虚假备案和含有非法信息和内容的网站。非法信息和内容主要指本承诺书第七、八条所禁止的信息、内容和行为。

七、本单位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八、本用户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网络、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云资源服务及其他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或使用电信网络、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云资源服务及其他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电信网络、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云资源服务及其他信息网络服务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电信网络、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云资源及其他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利用网络及系统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服务;     

6、进行钓鱼、黑客、网络诈骗等非法行为,网站或空间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马、恶意代码等,或对其他网站、主机进行涉嫌攻击行为如扫描、嗅探、ARP欺骗、拒绝服务等;     

7、其他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九、本用户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告知贵单位。

十、本用户负责加强本用户使用的主机、存储、网络等服务资源的安全管理,防止被入侵。如果本用户使用的主机、存储、网络等服务资源被利用从事第七、八条所述及其他违法违规活动,或者影响贵单位网络及平台安全运行,贵单位有权在不告知本用户情况的情况下进行应急处置措施,直至暂停服务。

十一、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用户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用户全额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直至解除服务合同。

十二、本用户承诺与最终用户参照签订此类《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并督促最终用户履行相应责任,否则,本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